关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我省鄱阳湖禁捕范围,扎实推进鄱阳湖禁捕退捕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yyyzk1609@163.com;
2.邮递信件: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东二路2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1609;
3.联系人:曾智勉;联系电话:0791-86217462。
附件:《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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