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8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12号)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2〕4号)要求,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经村镇申报、县级审核、市级推荐、省级专家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南昌市南昌县三江镇汗塘村等44个村镇为第一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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