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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2〕2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厅决定调整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事项

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9项(详见附件)。

二、办公时间和地点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预约服务)。

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16号、17号窗口,邮编:330038。

三、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0791-86739759、0791-86739760 、“三农”热线:12316。

附件: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3年6月12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1


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农作物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



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3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草种(牧草)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草种(牧草)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4


食用菌菌种、草种(牧草)进出口审批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草种(牧草)进出口审批

5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采集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审批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批准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

6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省间调运应施检疫的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7


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8

农药生产许可


9

农药经营许可


1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11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12

省内运输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审批


13

权限内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14

兽药生产许可


15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6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17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18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


19

水产苗种(列入水产苗种进口、出口名录Ⅲ类的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20

渔业特许捕捞许可


21

猎捕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22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23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24

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25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


26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定


27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


28

农药广告审查


29

肥料登记


30

兽药广告审批


31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32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蚕种生产许可

蚕种经营许可

33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34

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备案


35

研制新兽药(除生物制品外)临床试验备案


36

兽药生产企业质量检验负责人的任命和变更备案


37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有关人员变更备案


38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委托备案


39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


40

同一适宜生态区省际间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


41

农药经营数据备案


42

农药登记试验备案


43

受保护的畜禽、蚕遗传资源处理审批


44

蚕种检验机构确定


45

出口经过审定的蚕品种一代杂交种审批


46

同一适宜生态区省级审定的蚕品种引进审批


47

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


48

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定


49

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确定